产品质量举报投诉热线:12365
12365举报投诉中心是我省负责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的专门机构。当您发现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发现企业存在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发现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请拨打电话"12365"举报。
举报投诉方式
1、“12365”热线电话举报投诉。"12365"是全省质监系统向社会开通的产品质量举报投诉热线电话,一年365天,全天24小时服务。 2、网上举报投诉:举报投诉人可以登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按提示要求填写举报投诉的有关资料后提交,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gdts12365@126.com举报投诉。 3、传真举报投诉:将材料传真至12365或020-38835378。 4、来信举报投诉:邮寄至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邮政编码:510620 5、上门举报投诉: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大楼7楼投诉科。
举报投诉要求
举报投诉人应提供以下内容: 1.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被举报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违法产品名称及其数量、违法事实、举报人的联系方法等。 2.产品质量申诉:举报投诉人的姓名、电话、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被举报投诉人的姓名、电话、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申诉请求、理由和事实经过,相关证据以及产品数量和价值、申诉日期等。 3.以下产品质量投诉不予受理: (1)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2)对存在争议的产品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的; (3)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举报投诉处理程序
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3.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4.行政高效和便民原则。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及鉴定
1. 受理以下单位或者个人的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产品质量鉴定申请: (1)司法机关; (2) 仲裁机构; (3)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政府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4) 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社会团体; (5) 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 2. 负责指定符合条件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承担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并由申请人与之鉴订仲裁检验委托书。 3.负责指定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担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并由申请人与之签订产品质量鉴定委托书。
投诉方法
遇到产品质量问题,请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65",并提供书面申诉材料。要求:申诉材料应说明何时、何地、何商店、用何种价格,购买了何种产品,购买后何时发现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存在何种质量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具体帮助怎样协调解决,并留下申诉方与被申诉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将申诉材料和相关证据资料一并传真到12365,举报投诉中心将在收到申诉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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