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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7-5-2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

国质检质〔2016〕595号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品牌提升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现将《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质检总局

2016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

 

 

 

 

 

 

 

质检总局

201612

 

 




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

 

质量品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集中体现企业竞争能力和国家综合实力。“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质检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攻坚时期。随着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质量品牌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当前,深入开展质量品牌提升工作,是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是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改善民生福祉与社会福利水平的内在要求;是打造中国质量和中国品牌良好形象、推动经济由大到强的战略选择。

《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全国质检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等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品牌工作的部署要求,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专项规划。《规划》着眼于加快质量强国建设,充分发挥质量管理、品牌建设、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执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职能作用,统筹布局、综合施策,是全国质检系统“十三五”时期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的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十二五”时期发展回顾。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质检系统认真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努力推动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质量宏观管理显著加强。成功召开了中国质量(北京)大会,推动设立中国质量奖,发布实施质量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全面铺开,开展“质量兴(强)省”活动的省份达到30个,2800多个市县开展“质量兴(强)市(县)”活动,覆盖面超过96%,质量品牌工作加速向服务业拓展延伸。二是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从82.6提高到83.34,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从87.5%上升到91.1%。服务业质量稳中有升,重点服务领域顾客满意度保持在“比较满意”水平。特种设备安全稳步提高,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从0.67降至0.36。三是品牌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开展了“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新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40个,积极构建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对1591个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进行了测算,建成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36个,批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25个,核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3356家,建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14家,建成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32个四是质量治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质量规章制度日益健全,风险预警管理、质量安全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社会质量监管和质量人才队伍管理等机制不断完善,全国“质量月”活动联合主办单位扩大到39个部门,参与企业超过200万家,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日趋改善,产品“三包”制度逐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断深化,质量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五是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达到536个,获得国际认可的国家计量校准测量能力达到1266项,更新20项国家计量基准,批准国家有证标准物质3031种,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1.6万项,建立覆盖30余行业的11项基础认可制度和42项认证制度,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达到28340家,质量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

与此同时,我国在质量品牌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质量总体水平不高,产品服务质量水平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质量促进与品牌建设的法律政策体系尚需完善,互联网和新经济蓬勃发展形势下的质量品牌创新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提高。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促进转型发展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地区间质量竞争能力差距较大,尤其是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出现“质量洼地”。部分行业产品结构不合理,自主知识产权含量低,产品可靠性不高,不少企业质量管理薄弱、质量损失较大,服务业投诉数量快速增长,出口产品召回数量较多,发展的质量效益水平有待提高。企业质量品牌意识和培育能力不强,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产品不多,品牌效应尚未发挥。当前,要实现中国经济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的转变,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新优势,亟需聚焦问题、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加快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工作。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深入推进,质量品牌提升工作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

从国际形势看,全球经济复苏进程比较缓慢,国际竞争形势更加严峻。欧美发达国家积极推动“再工业化”和高端制造,发展中国家加快工业化进程,对我国产业形成双重夹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进一步加剧,对质量的要求更加严格,已从对单一产品的指标性能等技术要求转向生产检验和质量保障等管理体系要求,从微观技术层面向宏观制度层面转变,对中国出口企业及上下游产业造成了严重影响。国外知名品牌加剧向国内市场渗透,跨国企业借助资本、技术、品牌和管理上的优势,不断收购或冷冻中国品牌,抢夺品牌控制力、话语权、定价权。

从国内趋势看,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品牌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建设质量强国的奋斗目标,对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作出了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部署。“中国制造2025”加快实施,服务经济创新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推进,质量品牌建设越来越成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导向,成为做强存量、做优增量的必然选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质量品牌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企业质量公共服务、质量技术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服务、标准引领、质量诊断等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人民群众对优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品质消费、品牌消费成为消费新趋势,增强消费信心、引导中高端消费回流都需要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质量品牌建设的任务紧迫而艰巨。全国质检系统要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当前推进质量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切实按照总局党组的工作安排,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把各项措施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完善质量宏观管理,健全市场竞争规则,加强质量监督执法,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推进社会质量共治,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切实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产业结构和居民消费升级的新需求,促进质量品牌供需平衡,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为质量强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决定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和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把企业市场竞争的重心由低价胜出引导到提升质量溢价与品牌效应上来。加快转变质检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质量品牌发展的战略研究和规划引导,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提升质量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坚持改善供给与满足需求相结合。抓住制约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的关键问题,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开展共性与关键质量技术攻关,完善政策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培育自主品牌,引导产品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品牌需求。立足多元化、多层次质量品牌市场,强化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提升全民质量品牌意识。

坚持创新驱动与改革当先相结合。发挥创新在加强质量品牌建设中的引领和驱动作用,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品牌促进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与内生动力,主动实施优质优价、优进优出、优胜劣汰的竞争策略。进一步树立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紧紧围绕质量品牌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大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理顺质量品牌与市场利润的正向挂钩机制,切实用新一轮的改革搭建更高水平的工作平台。

坚持统筹规划与稳步推进相结合。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会同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各司其职,凝聚合力,强化业务融合、工作联合,推动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落实、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提高各项工作的有效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稳步推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机制建设和制度安排。

(三)发展目标。

——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质量发展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质量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质量竞争型产业比重逐步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溢价水平明显提升,涌现出一批质量领军企业、优势产业以及消费者喜爱的国民产品和优质服务。国产中高端消费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网络交易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明显改善,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更好地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区域质量发展更加协调,产品、企业、产业、区域的质量竞争力得到强化,社会公众的质量获得感明显增强。到2020年,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4.5,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8%,重点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8,建成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00个、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350个、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10个、食品农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100个、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000个、质量风险信息监测点500个。

——品牌建设取得较大成效。品牌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自主品牌和知名品牌数量显著增加,品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品牌价值和效应明显提升,品牌建设成果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品牌培育能力显著增强,培育形成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发展壮大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产业集群,逐步树立“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安全诚信优质的新形象。到2020年,建成全国知名品牌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50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8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40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50个、中国知名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300个。

——质量发展基础更加扎实。质量技术基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国家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试点取得显著成效,质量技术基础更加稳固,攻克一批影响产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问题。质量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进一步强化,政府、企业经营管理者、产业工人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工匠精神得到弘扬,全民质量素质不断提升,质量人才梯队建设更加成熟。

——质量治理与促进体系进一步健全。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品牌发展战略有效实施,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不断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食品农产品进出口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监管、舆论监督、消费者选择更加科学有效,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逐步建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提升发展质量效益。

树立优质发展理念。大力宣传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坚持质量至上、好字当先、好中求快,全面提高各行各业的质量管理意识。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提倡工匠精神,为推动中国制造走向精品制造、中国服务走向优质服务注入质量底蕴。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提升生活质量水平。

创新质量宏观管理。进一步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活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争取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之一。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完善质量统计体系。加强宏观质量和效益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反映质量提升成效的综合指标,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竞争力、质量工作满意度、质量技术基础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研究建立城市发展质量指标体系,引导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完善质量统计调查制度,加强质量状况分析,提供着眼经济发展全局、反映质检职能的高水平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建立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区域性质量竞争力指数,研制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能力指数,将质检部门打造成为“质量信息权威发布机构”,建立集信息发布、在线调查、资源共享、沟通交互于一体的质量综合服务平台。

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归集机制,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信息共享。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质量信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联合各部门实施严重质量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对质量失信惩戒力度。推动企业强化质量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实施产品质量信息自我披露,公开产品质量承诺,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强化企业自觉承担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对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实施信用管理,建立进出口信用记录制度。

完善质量法治体系。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质量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为实施质量品牌提升提供法律保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养与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培育质量品牌优势,引领供需结构升级。

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以及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的质量理念和管理方法。开展品牌培育、质量标杆遴选等试点示范活动,支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鼓励企业制定实施先进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标准,采用先进质量工程方法,推动质量技术进步,提高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加快以两化融合促进质量提升。引导企业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质量和品牌管理,建立完善质量、品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社会责任等管理体系。

推动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评价理论研究机构和品牌评价机构,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机制,完善品牌评价相关标准,积极参与品牌评价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开展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对区域品牌价值评价结果进行分, , 析研究,指导各类园区不断提升区域品牌的价值和效应,支持和鼓励地方开展区域品牌建设探索,推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区域品牌。大力推广标杆企业和区域在品牌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发挥优秀品牌在品牌建设、质量提升等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企业和区域品牌建设。推广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建设,研究制定地理标志品牌评价标准,健全地理标志品牌评价模式。

专栏1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1. 加强品牌培育。

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和满意度调查,建立中国品牌重要指标数据库,培育品牌建设专业人才。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建立完善品牌评价制度和培育推广机制,培育一批中国知名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围绕品牌建设核心领域研发一批新型认证制度(项目),加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采信力度,培育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集团。

2. 健全品牌服务体系。

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设计和广告服务机构,建立专业的品牌测评机构。完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为企业品牌创建提供咨询评估。深化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试点,支持地方和行业协会办好博览会、时装周、设计大赛等重大品牌活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展览展示机构。

3. 推进品牌国际化。

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中介组织等联合创建国际品牌研究机构,鼓励优势品牌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国际化品牌管理人才和经营理念,建设海外研发设计机构及营销渠道。支持品牌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品牌产品出口比重。

4. 做好品牌保护。

积极开展品牌保护工作,为品牌企业提供品牌保护技术手段和维权打假等服务,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

 

鼓励品牌企业运用现代防伪溯源技术及手段,加大品牌保护力度。支持全国产品防伪溯源验证公共平台建设,为品牌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公益权威专业的产品真伪查验渠道,为政府提供打假技术支撑,树立品牌形象,提升品牌信誉,保护品牌权益。

 

 

实施质量奖励制度。不断完善中国质量奖评选机制,提升中国质量奖的规模和影响力,把中国质量奖打造成代表中国质量、中国品牌的名片。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建立和完善相关行业质量的评价体系,逐步扩大中国质量奖评选范围,推动全社会重视和追求质量。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开展质量奖表彰,树立质量发展标杆,总结标杆经验,强化标杆引领作用。完善各地政府质量奖配套激励措施,引导地方政府在采购、招投标方面给予政策性优惠。加强部门协同,创新引导政策,以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政策工具推动质量提升。

加强自主品牌宣传展示。推动设立“中国品牌日”,大力宣传知名自主品牌,讲好中国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定期举办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在重点出入境口岸设置自主品牌产品展销厅,在世界重要市场举办中国自主品牌巡展推介会,扩大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突出重点领域提升,增进民生质量福祉。

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针对消费品市场热点,加快研发、设计和制造,及时推出一批新产品。支持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对重点消费品开展重点性能指标比对抽查,提高国内消费品供给质量,积极引导海外消费回流。加大消费品监督抽查工作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督抽查整体效能。在婴童用品、家电等领域实施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质量自我声明和质量追溯制度。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促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消费品风险监测和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发布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开展有针对性的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工作,提高特殊群体、基层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的意识与能力。在中小城市、农村市场开展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消费品专项行动。完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推进消费品召回立法进程,科学制定召回目录,逐步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全部纳入召回范围。鼓励行业协会依托产业集群、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指导开展消费品区域品牌创建工作。

专栏2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1. 推动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

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10类消费品为重点,摸清一批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推进一批消费品生产企业实现“同线同标同质”,创建一批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整治一批消费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一批国货精品和民族品牌,为促进消费品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消费者信心明显提振、消费需求潜力明显释放奠定良好基础。

2. 完善风险监控体系建设。

建设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产品伤害监测,建立覆盖主要社区、乡镇和学校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点,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有效防范和处置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大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抽查结果信息公开,严格抽查后处理工作。

    实施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行动。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建设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海外打假维权监测网,履行双边检验监管合作协议,与进口国建立跨境执法协作机制,促进输非、输中东、南亚东南亚、南美洲和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商品质量提升。加强政策措施研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大力推动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建设,培育中国制造品牌,提升中国制造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

    实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大电商生产企业质量帮扶力度,指导电商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产品质量监控体系,帮助企业查找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提高企业质量源头管控能力。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产品生产集聚区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促进区域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加大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持续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利用市场机制倒逼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窝点,适时公布电子商务制假售假典型案例,震慑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专栏3进出口商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1. 积极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 /span>

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监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建设,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商品备案信息实施一地备案,全国共享管理,减少企业重复录入,提高通关便利。

2. 强化出口商品质量提升。

强化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监督抽查5000批出口商品。开展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品质量状况分析。积极推动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帮扶行动计划。着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精准帮扶1500家存在出口质量提升需求的企业,培育1000家以上出口食品企业达到“同线同标同质”要求。加强出口商品质量体系机制建设,建成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数量达到200个,新增100家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

实施进出口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精准落实国家“优进优出”战略,建立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机制,全面实施进出境农产品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模式。进口方面,完成50个左右优质农产品的准入谈判,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支持优良种质资源安全引进,参与国家现代种业工程。保障大宗农产品进口安全,配合实施宏观调控,服务国家粮食、林业发展战略。服务农业“走出去”,研究返销农产品和替代种植农产品准入的便利化措施。出口方面,大力开拓优质农产品国际市场。组织扩大农产品出口系列活动,加大对出口名牌产品和出口龙头企业的帮扶。加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培育更多国际知名农产品品牌。研究国外动植检技术措施,建设动植检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我国农产品出口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主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研究制定服务新产业新业态的配套措施,创新监管模式,保障安全,便利服务。

专栏4进出口农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1. 实施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完成50个左右优质农产品的准入谈判,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支持优良种质资源安全引进,保障粮食、木材、水果等大宗农产品进口安全,配合实施宏观调控,服务国家粮食、林业发展战略。支持农业国际化,服务农业“走出去”,研究返销农产品和替代种植农产品准入的便利化措施。

2. 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建立一批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开展我国特色、优势、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调研,组织扩大农产品出口系列活动,通过政策支持、信息服务、诚信企业推介等措施,加大对出口名牌产品和出口龙头企业的帮扶。培育更多国际知名农产品品牌。研究国外动植检技术措施,建设动植检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我国农产品出口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3. 实施进出口农产品新兴业态检验检疫监管创新工程。

研究制定服务生物医药、跨境电商、期货物流、保税仓储、国际中转、会展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的配套措施,创新监管模式,保障安全,便利服务

实施进出口食品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坚持“一套严格标准,兼顾内外两个市场”的原则,以先进的出口标准为引领,推动国内与国际或出口标准并轨,生产出高品质的食品,提升我国食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增加国内高质量产品供给,让国内百姓分享到更多的“质量红利”。改革建立国家、地方两级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制度,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出口食品抽检机制加强内地与港澳台食品安全合作,确保供港澳台食品安全。

专栏5进出口食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1. 实施“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

继续大力推动地方政府建设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发挥好出口食品质量引领作用,带动示范区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大力推动出口食品“同标同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国内外竞争力都很强的出口食品企业,树立“中国制造”质量标杆,带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新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00个,培养“同标同质”示范企业100家,累计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国际品牌100个、国内品牌500个。

实施装备制造业质量提升行动。引导地方、行业、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组织实施工艺优化和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行动,进一步推动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共性技术研究的质量提升,推动质量创新发展,使重点实物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境适应性、使用寿命等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提高重点领域产品标准水平。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优势。综合运用质量技术基础手段实施设备监理,保障重点项目中重大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支持企业拓展对外合作方式,创新商业运作模式,增强境外经营能力,构建全产业链战略联盟,形成综合竞争优势。完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督促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升特种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与经济性。

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健全以质量管理、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规范服务质量分级管理,推动建立优质服务承诺标识与管理制度,培育一批能够代表“中国服务”形象的优质企业。完善服务质量发展指标,开展服务业质量监测分析,加快构建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体系。聚焦旅游、物流、售后服务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提升重点服务行业质量水平。构建全国重点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网,发布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促进地方政府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深入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强化金融、物流、养老、文化等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完善服务认证体系。推进实施神秘顾客和社会监督员制度,健全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平台。深入研究质量工作与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的切入点,建立服务外包认证制度,推动我国服务贸易质量提升。

专栏6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1. 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

分行业遴选质量领先、管理严格、公众满意、适宜推广的服务标杆,总结与输出优秀质量管理经验,进行关键绩效比对,推广优秀经验,实施改进与赶超,培育一批代表“中国服务”优质形象的企业与品牌。鼓励服务企业组建标准联盟,在旅游、售后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国际标准。

2. 建立优质服务承诺标识与管理制度。

制定优质服务标准与规范,设计并推广优质服务承诺标识,推动优秀服务企业做出优质服务承诺,建立优质服务标识第三方审核、神秘顾客调查和消费者监督机制。

3. 开展“双创”服务企业质量品牌孵化。

结合“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现代服务业发展所亟需的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提升支撑现代服务业发展能力。建设中小服务企业“孵化器”,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质量管理信息咨询和技术支持。健全服务业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共享、发布、合规应用制度。规范服务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对中小服务企业的人员培训力度。

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质量提升行动。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为准绳,以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认证体系为支撑,寓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于一体,提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水平,发挥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富民强县、服务外交外贸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并试点试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自我声明制度。简化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扩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范围。

专栏7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1. 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监督检查。

已经保护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以质检总局正式发布的地理标志保护公告及其质量技术要求为依据,组织各省级局牵头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监督检查,保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

2. 开展地理标志精准扶贫。

支持西部省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培训,指导帮扶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及其他贫困地区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3. 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对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的地区,支持开展示范区建设,指导示范区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体系建设。

4. 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

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联合发布年度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50强,树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正形象。

5.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国际合作。

开展中欧、中美、中日、中泰等地理标志双边或多边国际保护合作,推进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化,助推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统筹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制度和技术体系建设。应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和示范区建设,助推生态产业发展和生态扶贫,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助推品牌建设,推进供给侧改革、绿色消费和境外消费回流;倡导“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生态互惠发展行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升生态原产地的国际认知度。探索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与“互联网+”融合,提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品牌的公共认知度,打造一批享有国际声誉的自主品牌,树立起中国制造的质量品牌形象。

专栏8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1. 加强生态原产地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

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机构管理规范》为基础,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立法、标准、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实现对生态原产地产品进行分类对标管理,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监督检查,保障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质量提升。

2. 发挥示范区引领示范作用。

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战略部署,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区引领示范作用,实现经济、生态效益双提升,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

3. 强化生态原产地产品溯源保护体系。

建立全球生态原产地产品追溯平台,提升监管机构、企业、消费者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品牌推广以及营销模式创新等能力,引导绿色消费,促进生态产品扩大销售渠道,为消费者提供可识别、可溯源、可召回的保真原产地正品。

4. 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国际化进程。

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机遇,依托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天津达沃斯论坛、亚太经合组织及APEC绿色供应链等国际平台,开展生态原产地国际交流合作,扩大生态原产地品牌的国际影响力。与剑桥等国际知名学府开展学术合作,提升我国生态原产地品牌和理念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5. 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品牌培育计划。

与高等学府和研究机构合作,加强生态原产地品牌战略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加大消费品、出口商品、服务业生态原产地品牌培育力度,推动地方政府出台配套激励措施。依托亚洲品牌年会发布年度“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品牌奖”、“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领军人物奖”、“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奖”。

6. 大力扶持生态产业。

以“绿水青山、耕育田园、水土气林、立体防线、产业品牌、旅游优先”为扶持生态产业精准脱贫的出发点,促进贫困地区人口的生态脱贫、产业脱贫、品牌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扶持优势特色产品,打造生态原产地产品品牌,延长产业链,增加扶贫帮困面,扩大贫困地区生态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

(四)优化质量工作模式,强化企业内生动力。

实施质量简政放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继续清理、取消和下放生产许可和质量准入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最大限度取消审批项目,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质量品牌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更加规范、更加宽松的环境。加快质检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基层质量品牌提升工作,使企业和产业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优化升级。发挥地方质检部门贴近基层的优势,把由地方实施更有效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下放到地方。打破市场垄断和地方保护,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让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优质产品和服务集聚。

探索质量制度创新。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积极鼓励开展行业试点,发挥行业组织的催化作用,提高企业改进质量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建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质量违法和失信成本。积极推动重点商场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健全由销售者牵头发起的质量追溯链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探索建立质量追溯管理体系专门认证制度,提高检测认证机构公信力。进一步完善消费品原料配料含量、原产地、特殊人群适用性等信息披露标签标识全覆盖制度,推行消费品能效标识、绿色标识等认证制度。建立有奖举报、投诉调解、公益诉讼和责任保险等制度,在产品“三包”、重大设备监理等领域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加大对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提升的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创业、创新、创优”。

加强质量风险管理。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保障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平台,加强风险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严格质量监督执法。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质量执法,通过严查彻办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及无证制售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内产品行为,强化舆论震慑力,增强执法打假力度。完善质检系统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理顺与相关部门的职能关系,结合举报投诉、风险排查、监督抽查、舆论曝光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打假行动。加强对儿童用品、机动车、灯具、家电等领域强制性认证产品无证出厂、销售、进口等行为的查处。加大区域整治力度,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的执法打假。强化技术手段在执法打假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五)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提升外贸质量水平。

强化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履行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反欺诈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进出口战略资源性商品、危险品、消费品、汽车等重点敏感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影响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质量的进口商品有毒有害物质、节能环保项目监测。拓宽风险信息收集途径,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预警管理体系。探索构建以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进口消费品监管体系,加强出口退运调查,突出国门环境安全、进口消费品安全、出口商品质量提升等三大建设。积极参与WTO、国际消费品安全组织、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活动,推进与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质量安全监管规制合作。

加强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建立以进口国标准为导向,与产地质量安全控制水平相结合的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制度,建立健全科学与数据基础上的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管理模式,推动食品出口企业建立健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推动构建基于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的全球商品溯源平台。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大力推进“清源”行动,加强进口食品准入管理,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安全体系和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评审检查力度,有序开展指定口岸建设,建立以风险评估、监督抽查、合格评定和分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进口食品口岸一体化监管制度。加快进出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进程,实施人才培训“繁星”计划。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着力完善国门生物安全理论制度体系,重点实施国门生物安全技术法规、口岸动植检规范化、风险监测预警、智慧动植检、动植检创新人才、动植检科技创新工程,推动构建国门生物安全联防联控和动植检全球共治格局,促进国门生物安全保障能力与我国安全风险保护水平相适应,服务国家战略大局。

专栏9进出口质量监测体系建设

1.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和环境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建成覆盖全国口岸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建设全国统一的智能化预警平台,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建立进口消费品闭环监管体系,提升进口消费品安全监管能力。

2.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现代化监管能力建设。

开展进口食品“清源”行动,完成50个进口食品主要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体系审查和回顾性检查。合理有序推动肉类、冰鲜水产品等进口食品指定口岸建设,支持在内陆地区建设一批进口肉类、冰鲜水产品指定口岸,新建20个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指定口岸。推进“互联网+进出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建立进出口食品准入、监督抽检、风险预警、追溯4大信息平台系统。重点建设10个国家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建成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境外体系检查、基层监管3支专业化、国际化、阶梯化队伍,培养风险评估专业人才100人、专业化境外体系审查员100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

3. 加强进出口农产品安全现代化监管能力建设。

实施以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为核心的进出口农产品安全现代化监管能力建设。深化具有中国特色的进出口动植检及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理论研究,完善国门生物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和监测机制,健全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实施口岸一线快速检疫鉴定能力建设围绕国家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完善口岸动植检规范化建设标准,配备专业检疫处理设施;建设进口活动物、植物种苗隔离场圃、进境旅客携带伴侣动物隔离检疫场,完成现有国家动物隔离场改扩建。开展口岸执法查验装备标准化研制和配置。构建统一的智慧动植检开发应用平台,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业务平台、技术法规平台和风险预警处置决策平台。实施“国际人才”培养计划,组建多个动植检专家组,建立动植检专家智库。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构建进出口农产品安全共治机制。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完善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统筹做好全系统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推动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顶层设计,充分利用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两大平台,完善政府部门间、政府和企业间信息共享、措施协调、一致对外的体制机制。推动建立国家级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数据通报交流制度。做好WTO/TBT-SPS通报评议及技术性, 贸易措施应对工作,加强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究、预警和应对,积极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分析,提出政策建议,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支, 撑。借助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倒逼作用,促进我国企业按照更高的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

(六)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建立并完善具有高精确度、高稳定性和与国际一致性的计量基标准以及量值传递和测量溯源体系。统筹国家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升级换代和科学布局。针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加强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积极构建产业计量,强化能源资源计量,培育和规范计量校准市场,加强计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应用。提升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研发一批自主可控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设备。

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构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组织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加强标准化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快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将创新成果、管理经验转化为标准。加强省级标准馆藏和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标准云平台,推动与国际标准组织、国外标准机构的标准信息资源交换合作。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健全标准研制、应用与国际化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发展壮大一批专业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标准化科研机构。加快标准化人才培养,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力度,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业,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推动我国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际标准,积极参与制修订影响我国相关产业发展的国际标准,提高应对全球技术标准竞争的能力。

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加强认证认可制度建设,强化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改革,实施技术法规式的目录管理。建立“认证通用要求+细化产品目录描述”的管理方式,提升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打造制度品牌、机构品牌,提升认证认可工作整体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建立健全认证认可服务业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体系,深化认证机构资质准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制度创新。加强认证认可创新驱动能力建设,鼓励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攻克一批认证认可评价关键技术,提升自主研发、原始创新认证认可项目占比。加强市场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提升认证认可社会公信力。鼓励取得国家认证认可资质的认证机构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开展审核认证活动。支持将追溯管理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追溯体系专门认证制度。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增强复合型服务能力,深度参与认证认可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和互认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我国认证认可国际影响力,实现整体迈入认证认可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

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技术联盟和集聚区建设,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对技术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技术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推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公信力。鼓励技术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创建国际一流技术机构和国际知名品牌。

推进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建设一批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点,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质量技术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开放。搭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平台,综合运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为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加快融合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等多源质量技术基础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积极推进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向专业化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扩大优质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供给。

专栏10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工程

1.加强国家计量基础能力及创新能力建设。

研究一批高准确度、高稳定性国家计量基标准和标准物质;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00项;制修订、宣贯重点计量技术规范100项。建设国家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和共享服务平台10个,重点建设计量技术机构32个。建设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精密测量基础设施,建设20家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推进国家计量院二期建设工程和国家时间频率计量中心建设工程。搭建国家和地方能源计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服务军民融合发展的计量基础设施。

2.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

设立50个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50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24个月以内,研复制1000项国家标准样品。制造业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90%。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80%以上的能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农业农村、新型城镇化、循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建成一批试点示范项目。

3.加强认证认可创新驱动能力建设。

建设一批国家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创新研究试验基地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官---研”创新联盟。建设一批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打造一批检验检测认证产业集聚区。重点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国家实验室能力验证科技服务平台、国家信息安全认证认可和基准体系平台、国家节能减排认证认可服务平台等4大平台建设。实现12项关键评价技术的攻关推广运用,与先进制造等企业实现认证检测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施认证认可“走出去”战略。

4.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推进检验检疫实验室数字化和实验室资源管理平台建设。推进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新建一批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在主要口岸建设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检验检疫实验室,新建5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新建10家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检测技术联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质检中心,国家质检中心检测技术联盟总数达到20个。填补社会公益和重要产业领域检验检测新方法和核心技术300项,突破一批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核心技术。研制一批急用、技术领先的检测仪器装备。实施第三方检验检测综合科技服务平台研发与应用工程,构建大质量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质检”的融合进程。

(七)推动社会共建共治,优化质量治理体系。

加强质量品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加强质量研究机构和质量教育学科建设,形成分层级的质量人才培养格局,培育一批质量科技领军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品牌相关课程,培养品牌专业人才。推动建立新的质量工程技术人员人才评价制度,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品牌建设社会机构积极性,开展品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品牌从业人员能力和素质,为企业创建知名品牌提供人才支撑。

培育先进质量文化。树立全面、全程和全员的质量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法治、企业自治、社会共治的“大质量”治理格局。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经营战略,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推进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

强化质量中介服务。加强质量管理、计量校准、标准化服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用评价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推动质量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充分利用市场手段调动设备监理等社会资源实施过程质量管理,为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发挥作用。加强对质量服务市场的监管与指导,鼓励整合重组,推进质量服务机构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我国质量服务品牌。鼓励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积极提供技术、标准、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融合行政、协会、媒体和消费者力量,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和品质消费的良好环境。

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65等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推进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引导企业、行业协会、保险以及评估机构加强合作,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增强公众的质量维权意识,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完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积极探索实施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做好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规划工作会商与沟通协调机制,在重大任务和关键工作方面做到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共同推进。充分发挥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行业部门、地方政府等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与工作联动。做好质量品牌提升规划与质检事业其他规划的有机衔接。大力推动重点区域、主要城市群和上下游产业加强质量工作合作与互动,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政策支撑。加强财政预算对规划实施的支撑,将规划中的重点工作列入科研项目与年度预算进行重点支持,形成以规划为引导、项目为抓手、资金为保障的工作机制,做到在总局战略牵引下的业务与经费匹配。积极争取财税政策支持,健全质量品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质量和品牌提升专项基金,强化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的质量品牌要求。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将落实质量品牌建设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将落实质量品牌建设的专项规划与各项产业规划结合起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导。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实施年度考核,确保规划各项措施和目标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和解读,组织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支持主流媒体开展系列报道,设立专题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大国内优质品牌宣传力度。支持地方和行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品牌宣传展示活动,鼓励企业展示质量品牌形象,扩大自主品牌的社会影响。

(五)深化国际交流。加强国际质量、品牌、计量、标准、认证等工作交流,积极举办中国质量大会,开展跨国质量治理与促进工作经验分享,学习国际上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优秀制度与做法。鼓励国内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高端复合型人才。


通知文件
湾区消费教育基地创建公示
关于征集广东省《放心消费品牌评
公开征集“放心消费共建单位”
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产品
广东省产品质量品牌促进会关于《
关于组织申报广州市消委会“广州
【重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1
关于举办2018广东省企业质量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
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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