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按摩器具、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等2种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发布。
我局已责成相关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包括深圳、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广东省按摩器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1-1.2014年广东省按摩器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1-2.2014年广东省按摩器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2.2014年广东省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2-1.2014年广东省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2-2.2014年广东省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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