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杀虫气雾剂、驱蚊花露水、蚊帐等6种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发布。
我局已责成相关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包括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4年广东省蚊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1-1.2014年广东省蚊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2.2014年广东省电热蚊香片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2-1.2014年广东省电热蚊香片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3.2014年广东省电热蚊香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3-1.2014年广东省电热蚊香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4.2014年广东省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4-1.2014年广东省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4-2.2014年广东省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5.2014年广东省驱蚊花露水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5-1.2014年广东省驱蚊花露水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6.2014年广东省蚊帐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6-1.2014年广东省蚊帐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6-2.2014年广东省蚊帐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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